年2月7日9时至8日10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例,其中:包头市土默特右旗1例、通辽市的霍林郭勒市1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患者彭某,男,50岁。2月6日,医院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7日经专家会诊,确诊为疑似病例,8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通辽市的霍林郭勒市患者徐某,女,61岁。有武汉市旅行史,回到霍林郭勒市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诊为疑似病例,8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截至2月8日10时,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2例,其中:
1.鄂尔多斯市11例(达拉特旗9例、东胜区1例已痊愈出院、鄂托克前旗1例已痊愈出院)
2.包头市10例(土默特右旗7例、昆都仑区3例)
3.呼和浩特市7例(玉泉区3例、新城区2例、赛罕区1例、回民区1例)
4.呼伦贝尔市5例(莫力达瓦旗3例、满洲里市1例已痊愈出院、牙克石市1例)
5.巴彦淖尔市4例(五原县2例、临河区2例)
6.赤峰市4例(元宝山区2例、松山区1例已痊愈出院、林西县1例)
7.乌兰察布市3例(化德县2例、四子王旗1例)
8.通辽市3例(霍林郭勒市2例、经济开发区1例)
9.乌海市海勃湾区2例
10.锡林郭勒盟2例(锡林浩特市1例、二连浩特市1例已痊愈出院)
11.兴安盟乌兰浩特市1例
疑似病例10例(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3例;赤峰市元宝山区2例;乌海市乌达区1例;包头市土默特右旗1例;通辽市科尔沁区1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1例、牙克石市1例)。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目前,尚在接受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张有序的推进落实中。(皇利华供稿)
王莉霞主持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强调
落实落实再落实认真认真再认真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莉霞主持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与各旗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一对一就近日外地返呼人员排查、存在问题整改、确定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解和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各旗县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实、再落实,认真、认真、再认真,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决胜全面小康各项工作。
王莉霞指出,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呼市紧扣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制定各项防控举措,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落实上还有不到位、不精准、不精细、不精致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整改完善。各地要进一步提高防控标准,提升防控质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王莉霞强调,呼和浩特人流密集,疫情防控责任大、任务重,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旗县区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干部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逐级明确责任,逐级压实责任,市级领导包联旗县区,旗县区领导包联街道、乡镇,街道、乡镇领导包联社区、村。要在狠抓落实上“较真儿”,在防控一线上发现干部、发现典型,对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区、环节,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王莉霞强调,各旗县区要紧盯问题不足,坚定信心决心,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排查春节后返呼人员情况,按照一级响应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坚持农村和城市防控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发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作用,强化返乡人员、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要进一步畅通各卡口和社区的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和输出,确保两道疫情防线无缝对接。
市领导周强参加。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
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内政办发电〔〕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就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二、市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儿童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三、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四、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市的人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确因疫情所限和工作需要暂时从外地无法返回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报告自身有关疫情情况。
五、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地区企业、学校和行政事业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2月1日
呼和浩特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增设5部防控举报电话号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形成防控合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特增设5部防控举报电话号码(--、--、--、--、--)。敬请广大群众就以下行为和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1.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防控工作战机的。
3.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得力的。
4.重要信息不报、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的。
5.贪污、挪用、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6.哄抬物价、囤积物资、借机涨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非法牟取暴利的。
7.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31日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通疫情疫病咨询电话专线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政府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通疫情疫病
日间-、-6627、-
夜间-
日间受理时间为9:00-17:00,夜间受理时间为17:00-次日9:00。
年1月28日
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疾控热线电话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市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公示
为规范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引导出现发热症状的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市卫生健康委现将我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首席记者李海珍)、自治区卫健委
校对:王方
审核:刘军
编委: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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