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林西县人民法院大井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携手新城子镇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成功调解了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双语”解释“法言法语”,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三原告系林西县官地镇上官地村村民,三起案件被告均系同一人乌某,三原告将自家的玉米出售给被告乌某,因双方均系朋友关系,被告收购玉米时未支付价款,后为三原告出具欠据。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乌某是蒙古族,对汉语的理解能力及表达能力均存在障碍,结合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让新城子镇法庭蒙古族法官助理苏雅拉图作为本案翻译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在庭审中用“双语”与当事人解释沟通,充分发挥语言优势,打破了语言障碍,让少数民族当事人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案件审理过程。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切身为双方当事人考虑,推心置腹地与之恳谈,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被告乌某当庭给付部分案款,三起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庭下,双方均表示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用少数民族语言为双方耐心调解,既通俗易懂又温暖人心,对法院干警的用心良苦致以真心感谢。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团结稳定、和睦相处是民族工作的基本前提。面对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的迫切需求,林西县法院主动运用“双语”法官的优势集中化解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行使自己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的同时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双语”法官通过双语调解矛盾纠纷,既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还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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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护航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丨“双语”解“法结”,更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