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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呼和浩特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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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2月5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2例,其中:

1.鄂尔多斯市11例(达拉特旗9例、东胜区1例、鄂托克前旗1例)

2.包头市7例(土右旗4例、昆都仑区3例)

 3.呼和浩特市5例(新城区2例、玉泉区1例、赛罕区1例、回民区1例)

4.巴彦淖尔市4例(五原县2例、临河区2例)

5.呼伦贝尔市3例(满洲里市1例已痊愈出院、牙克石市1例、莫力达瓦旗1例)

6.赤峰市3例(松山区1例、林西县1例、元宝山区1例)

7.乌兰察布市3例(化德县2例、四子王旗1例)

8.锡林郭勒盟2例(锡林浩特市1例,二连浩特市1例)

9.乌海市海勃湾区2例

10.兴安盟乌兰浩特市1例

11.通辽市经济开发区1例。

疑似病例4例(临河区2例、赤峰市元宝山区1例、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1例)。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目前,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中。当日解除医学观察51人。

自治区*委、*府高度重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张有序地推进落实中。(皇利华供稿)

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暨指挥部工作会议召开

2月4日下午,自治区*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莉霞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暨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共中央*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月4日自治区*委书记石泰峰调研检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时提出的有关要求,安排部署我市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府部署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及时到位,认真抓好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市级领导要包联各旗县区,旗县区领导要包联街办、乡镇,要实行*员实名在岗,*员干部包村、包户。要全力以赴做好患者科学救治,做实做细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智能化作用,将“大数据+网格化”结合起来,向科技要管理要效率。要严查严管、严督实导,从严从紧管控各类聚餐、聚会,认真落实好社会面管控各项工作要求,每个小区、每个卡口都要由*组织管起来。要探索群防群治、共治共建共享长效机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一步做好入户调查、返程人员隔离管控、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小区出入管理、防控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专题研究制定返工、返岗、返学高峰应对预案,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领导张佰成、罗青、贺海东及部分市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呼和浩特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事业

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内*办发电〔〕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人民*府研究决定,就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二、市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儿童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三、全市各级各类行*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四、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市的人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确因疫情所限和工作需要暂时从外地无法返回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报告自身有关疫情情况。

五、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地区企业、学校和行*事业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呼和浩特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2月1日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首席记者李海珍记者冯燕平)、自治区卫健委

校对:王方

审核:刘*

编委:阿拉腾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呼和浩特日报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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